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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四开 尹德钱
我们常常会在家中储存一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很多人认为,药品只要在包装标注的有效期内,不管是否开封,都可以安全使用,其实这是错误的。药品一旦开封,受光照、湿度、温度等因素影响,有效成分可能分解,不仅影响治疗效果,还可能带来健康风险。因此,了解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与保存要点,对保障疗效和用药安全来说很重要。
有效期≠使用期限
要了解药品开封一段时间后能不能继续使用,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药品包装上标注着有效期。有效期是药品在未开封且按规定条件保存时,能够保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期限。而使用期限则不同,它是指药品自首次开启包装那一刻起,能够保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期限。药品一旦开封,会面临三重威胁:空气中的氧气可能引起氧化反应,降低药效;空气中的水分可能导致药物潮解、结块或变质;微生物可能污染药品,尤其是液体制剂。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好在药品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服用时清楚知道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且建议每3~6个月整理1次家庭药箱,及时处理变质药品。
剂型不同,使用期限不同
不同剂型的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不同。
口服固体制剂:瓶装片剂是家庭药箱中常见的药品剂型。该类药品开封后,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独立铝塑包装的片剂和胶囊剂因每个单位都处于密封状态,只要铝塑包装完好,在有效期内均可使用。粒剂和粉剂松散干燥、容易吸潮,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等现象,说明药品已经变质。需要注意的是,硝酸甘油片对保存条件要求较高,需要避光保存于密闭的棕色小玻璃瓶中,开封后使用期限为3个月。如果长期将硝酸甘油片随身携带,受人体体温的影响,建议每1个月更换1次新药。
口服液体制剂:糖浆剂含有较高的糖分,容易滋生细菌。在开封后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最好1个月左右;如果出现异味或产生气体、沉淀物等,则应停止使用。除糖浆剂外,口服溶液、混悬剂、乳剂在瓶口和瓶盖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2个月;如果出现异味或药瓶鼓胀等,则应停止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取用液体制剂时,严禁对着包装瓶直饮,取用时应使用干净的量杯或滴管,用后将其清洗晾干,这样可避免口腔细菌污染整瓶药物。
其他制剂:多剂量包装的眼用制剂开封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周;不含防腐剂或单剂量包装的眼用制剂开封后,使用期限不超过24小时;部分眼用制剂有特殊的储存要求(如需要冷藏保存),开封后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说明书中标注的使用期限。使用眼用制剂时,应避免瓶口直接接触眼睛,用后应立即盖紧;若滴眼液混浊、变色或产生沉淀物,则应停止使用。软膏剂开封后,可以室温保存不超过2个月;当出现明显基质分层、出水现象或有异味、膏体变色时,不应继续使用。另外,胰岛素的保存较为特殊,未开封时的储存要求为2℃~8℃冷藏,储存温度过低会导致蛋白质变性失效,过高则会加速降解;开封后可在室温(不超过25℃)中的阴凉处保存28天,不必再放入冰箱,这是因为反复冷热交替容易导致胰岛素变性失效。使用胰岛素前,应观察药液是否混浊、变色或产生结晶,如有异常则禁止使用。
科学保存有讲究
避光防潮是药品储存的首要原则。药品应远离浴室、厨房等潮湿场所,可以放在书房抽屉或衣柜上层等通风干燥处。独立包装的颗粒剂或粉剂若开封后没有用完,可用封口夹将包装密封或将剩余药物转移至密封容器中存放。
温度控制对于药品储存同样重要。在夏季,要避免将药品放在车内,高温、阳光直射等外界因素可能导致药物变质失效。
一些药瓶内可能有棉花和干燥剂,在药品开封后应将棉花和干燥剂立即丢弃,这是因为开封后它们会吸收水分,成为药瓶内部的污染源,容易加速药品潮湿变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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