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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质量标准一般包括外观、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装量等物理指标,pH值、渗透压等化学指标,以及蛋白质含量、纯度、活性、肽图、糖型、工艺杂质残留、微生物等。
一般来说,物理指标和化学指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方法进行检测;生物药的蛋白质含量使用紫外法进行检测;纯度的检测方法包括分子排阻色谱法、疏水色谱法、反相色谱法、毛细管电泳法、离子交换色谱法及实时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法;活性检测方法一般包括基于细胞的生物学活性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检测方法等;肽图一般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或超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检测。另外,如果是含有糖基化药物,应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对药物的糖型进行控制。根据药物的生产工艺情况,还要对工艺相关杂质进行控制,比如宿主菌/细胞蛋白质残留、蛋白A残留、外源性DNA残留、细菌内毒素等。同时,在终产品中需要对产品的微生物进行控制。
分析方法的验证
对于标准方法(如《中国药典》方法)可只做确认,对于非标准方法应按要求进行较全面的验证。由于分析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并随分析对象而变化,需要视具体情况拟定验证的指标。
对于生物药,含量类检测验证内容一般包括系统适用性、专属性、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准确度、线性、范围及耐用性等;纯度类检测一般需要进行系统适用性、专属性、线性、范围、准确度、精密度(重复性、中间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耐用性验证;鉴别类方法(如等电点、肽图等)一般需要进行系统适用性、专属性、耐用性验证;杂质类(如宿主菌/细胞蛋白质残留、蛋白A残留、外源性DNA残留)检测需要进行专属性、线性、范围、精密度、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添加回收率等验证;细菌内毒素应进行供试品干扰试验;微生物检测需要进行适用性试验。
方法学验证可分阶段实施,在Ⅰ期临床试验前可进行部分验证,如专属性、精密度等;在Ⅲ期临床试验前完成全面验证。
分析检测用仪器设备
生物药物分析检测用的仪器一般有紫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毛细管电泳仪、等电聚焦电泳仪、多功能酶标仪、qPCR仪、澄明度检测仪、不溶性微粒检测仪、pH计、渗透压仪等。
遵循现行版GMP法规和数据可靠性法规,QC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需要具有审计追踪功能或有相关SOP来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根据仪器的复杂性和检测使用目的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分类,按照类别使用前要进行部分或全部确认,包括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控制仪器设备运行的计算机的确认。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期间要进行定期的性能确认、期间确认、预防维护以保证仪器设备使用性能的稳定性。
对照品
生物药物检测一般会用到两类对照品,一类为国际或国家对照品,比如人(牛)血白蛋白国家对照品、国际或国家活性标准品、细菌内毒素标准品、蔗糖标准品等。另一类为企业自制对照品(参考品),一般选用代表性工艺生产的样品进行制备。
在药物研发的不同阶段,会制备相应阶段的对照品。一般在申报临床试验前,会利用药理毒理批次样品制备该项目的第一代自制对照品(参考品),用来支持中试批、临床批样品的检测与放行;在临床试验期间,利用商业化规模及工艺生产的Ⅲ期临床试验样品或工艺验证样品制备第二代自制对照品(参考品),用来支持上市后产品的检测与放行。需制定自制对照品(参考品)的质量标准,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定,以及进行全面的结构、功能的表征研究;同时对蛋白质含量、活性进行标定;不同代次的自制对照品(参考品)间需要进行桥接;自制对照品(参考品)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制定合理的稳定性考察方案,监控自制对照品(参考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摘编自《生物类似药从研发到使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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