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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内蒙古讯 (实习记者刘鹤)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获悉,截至4月30日,今年该局共受理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55家,完成现场检查25家,重新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20家,不予许可1家。
在重新审查发证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换证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审评和现场检查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换发证办事流程、现场检查指南,提高相关人员能力水平;在该局微信公众号、网站推送办事指南,制定发布办理流程,提前一次性告知企业延续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指导企业做好换发证准备工作。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指导企业围绕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制度文件、计算机系统等重点环节,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换证前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开展企业换证程序、材料申报、检查标准及现场核查等主要事项指导,针对企业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进行点对点指导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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