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医药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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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5日

双重监管:干细胞研究管理的“中国路径”

中国医药报 01版医药专刊
2024年01月25日

对干细胞应按“药品”还是“医疗技术”监管?在我国,过去30年间干细胞监管路径经历了折返往复的变化。目前,干细胞产品按药品进行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管理制度也继续保留,形成了药品监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双重监管”的管理体系。即:由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监管临床研究,相关临床研究机构及临床研究项目均须进行备案后方可实施研究;由药监部门监管新药注册临床试验,按照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度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完成新药的探索性和确证性试验后,再提交上市申请。

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的备案与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的组合,其实质是为了激励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的申请。然而,自该“双备案”制度出台后,相关机构对干细胞临床研究的积极性并不高;而要求同步备案研究项目,则意味着新的临床机构想获得机构的备案须带着项目一起申报,这就要求医疗机构需有实际研究项目方能申请获得备案资质。许多医疗机构受制于对干细胞制剂的质量控制能力不够,或自身的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或相关研究人员对干细胞的了解与受培训程度不足,无法完成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

自干细胞产品按药品管理以来,CDE自2017年起逐步恢复受理干细胞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干细胞药物将按药物注册申报上市的路径进行研发、注册和上市。干细胞临床研究的规范性也一直受到关注。2017年发布的《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对细胞治疗产品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发时的技

术要求进行了总体阐述,亦为企业后续按照药品注册路径申报临床所涉及的研究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监管部门此后陆续收到多个申请人的干细胞相关品种的临床试验申请或沟通交流,在科学引导干细胞产品研发具有迫切性和急需性的背景下,CDE在历时数年的起草和修订后,于2023年于4月、6月和今年1月分别发布了《人源干细胞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人源性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足见监管探索、建立干细胞产品监管标准之成效,也为企业提供了可遵循的指引。

除此之外,在干细胞标准建设方面,我国业已积累了多年的探索经验。2017年,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就研究制定了我国首个干细胞团体标准《干细胞通用要求》;2022年,我国牵头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共同制定了干细胞国际标准ISO 24603《人和小鼠多能干细胞通用要求》;2023年9月,我国首部人源干细胞国家标准《生物样本库多能干细胞管理技术规范》(GB/T 42466-2023)发布,该规范主要规定了人多能干细胞和小鼠多能干细胞的相关术语定义、生物原材料的采集和接受、建系、复苏、培养、冷冻、存储、检测、分发和运输的管坪技术要求,适用于生物样本库中人和小鼠多能干细胞的研究与开发等。这些标准及规范亦为企业开展干细胞的研发、制备等活动提供了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在“双重监管”体系下,许多企业在申请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前,已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了临床研究,而临床研究并不能代替按《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下为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而开展的临床试验,故相关企业务必关注临床研究结果如何用于药品注册审评。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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