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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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居民用药安全指导

中国医药报 04版安全用药
2023年10月24日

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以下几种。

副作用 指药物在正常用量时所发生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如麻黄碱用于止喘,但同时能兴奋中枢神经,引起失眠等副作用;阿托品用于解痉时,同时能引起口干、视觉模糊等副作用。

过敏反应 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出现的一些特殊反应,轻者出现皮疹、药物热等,重者则可出现休克,甚至引起死亡。过敏反应多见于抗生素类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等)和生物制品(如破伤风抗毒素等)。

毒性反应 由于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加,在治疗用量下出现过强的药理作用,所造成的功能或器质性损伤。如服用磺胺类药物引起的皮炎皮疹、皮肤瘙痒、血管神经水肿等。

后遗效应 如长期使用安定类镇静催眠药治疗失眠症,次日引起的昏睡感。

成瘾性与依赖性 长期服用吗啡、可待因等会使机体产生严重依赖性和耐受性,停药后可出现戒断症状。

致畸作用 主要由于孕妇在怀孕期间因用药不当造成的,因此很多药物特别注明孕妇慎用。

致癌作用 由于药物或药物代谢产物诱发的机体组织癌变。

什么是药源性疾病

药源性疾病是指在防治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或其代谢物)本身的作用、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物使用引起人体器官或组织发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的疾病。其不仅包括以上谈到的“正常剂量正常用法下”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包括因误用、超剂量应用等用药错误导致的疾病。药源性疾病除了可累及肝脏、肾脏、心脏、肺等重要器官,还表现为过敏反应、血液病、眼损害、耳损害、神经损害、生殖功能损害以及营养不良等。

能引起肝损害的常见药物

解热镇痛药 对乙酰氨基酚、保泰松等。

抗结核药 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

抗菌药 红霉素、呋喃妥因、四环素等。

降糖药 格列本脲、格列喹酮等。

内分泌用药 口服避孕药、甲睾酮、蛋白同化激素、抗甲状腺药物等。

抗肿瘤药 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氟尿嘧啶、巯嘌呤等。

精神类疾病用药 氯丙嗪、三氟拉嗪、地西泮、奋乃静等。

麻醉用药 氟烷、氯仿、甲氧氟烷等。

中药 黄药子、麻黄、苦楝(川楝子)、苍耳子、关木通、菊三七、鱼胆、青黛、雷公藤等。

(摘编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柯俊主编的《中国居民用药安全指导(科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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