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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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广东省药监局等四部门

全面完善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中国医药报 02版要闻
2022年11月28日

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广东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以下简称《移送标准》)。

《实施办法》共6章58条,《移送标准》共涉及10个罪名18种案件类型。两个文件从四个方面全面完善药品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一是关注法律与实务的变化,保持行刑衔接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统一;二是关注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回应衔接难题;三是关注规范的可操作性,完善配套规定;四是关注衔接流程,明晰罪与非罪界限。

据介绍,出台《实施办法》和《移送标准》是今年广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两个文件聚焦优化行刑衔接工作流程、有力促进行刑衔接工作落实等方面,创新性地提出六项举措。一是明确涉刑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的不同要求;二是明确不予移送的相关情形;三是明确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的救济途径;四是建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同步协调的衔接机制;五是引入假劣药和违法医疗器械案件涉案产品专家评估制度和检验“绿色通道”响应机制;六是引入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的规定。 (陈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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