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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陕西省药监局还组织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大排查,针对查找出的涉及药品安全的5方面29个风险点72条风险项,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对于确认为假冒产品的,在全省范围内追溯源头,加大打击力度;印发关于征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线索的通告,通过4种渠道接受投诉举报,接到各类举报线索3500余条。截至目前,陕西省各级药监部门共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普通程序案件1207件。
横向联动 增强惩治威力
陕西省药监局高度重视行政与司法联动融合,推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助力行刑衔接更加顺畅。陕西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共同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补证、情况通报等相关资料要求,对案情复杂的重大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对药监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要违法犯罪信息、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已查明涉案药品流向的,及时通报,发挥提前介入、资源互补优势,有效破解取证难、认定难等瓶颈,进一步健全“防控+打击”执法协作体系。另外,陕西省药监局还与省公安厅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制度,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陕西省各级药监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交药品违法案件线索20余条;与公安机关召开假药认定会,出具认定意见125份,涉及900批次假药;配合公安部门侦办张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捣毁制售假药窝点3处;向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抽检发现的35批次不合格医疗防护产品。
示范督导 巩固经验成果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巩固推广成功经验,陕西省药监局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单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选定西安、安康、铜川3市及渭南市富平县等7个区(县)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积极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监管对象多、监管面广的特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试点工作向基层延伸,将高陵区和周至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列为试点执法大队,将新城区韩森寨所等1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列为试点所,提升全域专项整治实效;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从“部署、培训、执法、督导和激励”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实施“五联”行刑衔接工作模式,推进行刑衔接深度融合;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制定19项工作举措,实施领导包联区(县)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县)落实工作任务。
陕西省各地市以试点单位为示范,积极探索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宝鸡市、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稽查办案制度,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行刑衔接,通过提前介入、联合执法等工作方法,形成案件查办合力;汉中市、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完善案件线索移交及联合办案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
在全省各地积极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实的同时,陕西省药监局加强督导,建立健全案件查办通报制度和案件指导机制,推行专人专案负责制度。该局班子成员直插一线、靠前指挥,实行案件周会商、月调度、季通报、末位督办制度,编印专项简报,通报案件排名;建立重大复杂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各地加快案件办理进程,提升办案质量。
此外,该局还将省纪委监委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检查,为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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