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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7月5日,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二批8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详见A2版),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
本次通报的案例包括:厦门凯乐琳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网络无证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夹江县瑾医医疗美容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橙子医疗美容诊所分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过期化妆品案,德阳市旌阳区国云药材经营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深圳市梦想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耳聋耳鸣光波仪”案,河南华楠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擅自设立第二类医疗器械库房案,孟某芹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2·23”袁某等人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案,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案。
今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公布上述8个案例,对打击境外代购并销售药品、无证销售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无证生产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中医药、医疗美容、网络销售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闫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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