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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东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整合全省药品检验技术资源,以省药检所为龙头,统筹各市药品检验机构,建立涉案药品检验绿色通道,为涉案药品提供高效快捷的检验技术支撑,更好地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涉案药品检验、认定工作。
据悉,涉案药品检验绿色通道主要对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对假药、劣药存在争议的,应当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出具质量检验结论”的具体要求,重点针对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涉嫌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其他需要检验的样品,以及监管部门根据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要求需加急检验的样品开展快速检验。
为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广东省药检所建立了工作程序,明确涉案药品检验委托程序和样品要求,细化受理时限、受理涉案产品要求、受理资料要求、检验及报告时限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要求对涉案药品实行快收、快检、快出报告。此外,还建立了涉案检验分流机制,对不具备承检能力的任务,专人协调转送至有检验能力的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陈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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