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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双 徐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黑龙江省药监局严守阵地、持续作战,把“严”和“紧”的要求落实到疫情防控全过程、各环节,积极为全省疫情防控贡献药监力量。
压实药店“哨点”责任
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哨点”作用。黑龙江省药监局持续对全省2.17万家零售药店(其中边境口岸城市药店1869家)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零售药店切实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对药店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检查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及从业人员、入店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督查,压实药店“哨点”责任。截至目前,派出督导检查组共检查零售药店6323家次,责令整改117家。
黑龙江省药监局各稽查处也与辖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紧抓实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稽查七处与伊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3轮次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和“全面查”,实现“不漏一人、不漏一药”;稽查六处与鸡西市、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靶向督导、专项督导、视频督导、电话督导、跟踪督导,建立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机制……
为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黑龙江省各市(地)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纷纷采取有力举措: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药店防疫百日行动计划》,对辖区内1829家药店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疫情防控大排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878家药店安装“医药沃卫士”远程监控设备,监管人员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终端随时监督抽查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据悉,今年以来,黑龙江省药品监管系统累计派出监管人员24.9万人次,检查药店24.5万家次,责令整改963家,全面筑牢药店战“疫”防线。
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
3月中旬,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暨省指挥部视频调度会议相继召开,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黑龙江省药监局快速反应、细化落实,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药监部门重点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抗原检测试剂监管及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全力保证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黑龙江省药监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充分利用疫苗监管平台,紧盯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以冷链保障、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环节为重点,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据统计,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市(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疾控机构297家次、接种单位2367家次,责令整改2家,有效保证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作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重要补充手段,抗原检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迅速控制疫情传播。据悉,目前已有3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在黑龙江省内销售。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黑龙江省药监系统上下联动,按照“五查五看”要求,持续加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3月至今,累计检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140家次,责令整改2家。(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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