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
PDF版下载   
2021年12月28日

安徽启动“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中国医药报 02版要闻
2021年12月28日

本报安徽讯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通知明确,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努力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2年元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

此次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围绕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中药和化妆品生产流通四个环节,突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加强风险监测,加大新闻和科普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根据通知,“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具体在药品生产环节,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巡查。在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重点开展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注册人监督检查。在药械流通环节,以单体零售药店、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疫苗接种单位等为重点,加强疫苗、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产品检查,严查进货渠道与贮存、销售、使用行为合法合规性;加强医疗机构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管,重点打击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行为;通过“安徽省药品零售与动态监测系统”对零售药店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以及执行处方药相关管理制度等情况开展检查。在中药和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加强对大枣、莲子、肉桂、豆蔻等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金银花、陈皮、厚朴、藿香等疫情防控用中药饮片生产巡查;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网络销售化妆品为重点环节,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

此外,安徽省各级药监部门还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结合节庆传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用药科普,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努力增强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 (杨成松)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