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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天津市药监局监管人员在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 吴迪 摄 |
今年3月至9月,天津市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该局通过转变监管思路、优化监管格局、创新监管举措,建立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取得成果。
统筹部署 明确工作要求
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启动后,天津市药监局探索建立“药品监管办+区市场监管局”联动协作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工作机制。该局印发《天津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全市药监部门3月底完成专项检查部署阶段任务,全面摸清检查对象底数,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夯实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基础;8月底前完成实施阶段任务,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管;9月完成总结工作。
《工作方案》印发后,天津市药监局组织各监管办公室和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品检查业务培训,并部署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具体工作。该局从工作重点、具体任务、时间安排、报送材料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保证一线执法人员理解并掌握此次专项检查的启动背景、工作重点和任务、办案要求、预期目标等,要求务必使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3月底前,天津市药监局各监管办公室和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辖区内儿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完成初步摸底工作。该局化妆品监管处汇总后,基本掌握全市儿童化妆品市场主体和品种情况,并初步建立各类企业监管档案,迈好专项检查工作第一步。
多措并举 保障用妆安全
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过程中,天津市药监部门多措并举,大力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天津市药监局要求全市药监部门对儿童化妆品核查检查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开展儿童化妆品备案后技术核查,全面检查企业主体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等,重点核查产品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性、产品标签功效宣称合法性、产品配方安全性。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天津市药监系统共对2019年起完成备案的儿童普通化妆品资料进行技术核查25家次,涉及195个品种(含已注销品种),实现在产品种全覆盖核查。二是开展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全市共检查备案人和生产企业23家次(含已注销儿童化妆品品种的生产企业),实现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三是开展经营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儿童化妆品合法性、标签标识合规性以及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广告功效宣称等,严厉打击宣称儿童化妆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天津市药监部门大力规范儿童化妆品线上经营行为,检查平台内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严厉打击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行为。专项检查期间,天津市药监部门线上线下共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1136家次,涉及1000多个品种,实现登记建档企业全覆盖检查。
监督抽检是保证消费者用妆安全的重要手段。天津市药监局结合本年度化妆品国抽和地抽工作,对儿童化妆品进行更大范围的靶向抽检。该局在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对今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检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范围,对淋洗类儿童化妆品也开展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检;在经营环节扩大抽检范围,除国抽批次外,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产品即全部抽检。
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天津市共完成国抽婴幼儿和儿童护肤类产品55批次、婴幼儿和儿童爽身粉类产品19批次、儿童防晒类产品2批次,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的35家经营企业;地抽儿童化妆品179批次。生产环节抽检8家企业的82批次产品;流通环节抽检97批次,覆盖5个行政区的14家经营企业,品种包括驻留和淋洗护肤类产品及爽身粉。国抽和地抽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全市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总体良好。但抽检也发现一些风险因素,如产品名称中包含“隔离”“防护”的非防晒类产品检出标签未标识的微量化学防晒剂组分,需要进一步调查相关组分是其他原料带入还是企业故意添加,这也为监管提供了重点关注品种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办线索。
同时,天津市药监系统通过案件查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查办儿童化妆品案件4件,其中结案3件,还有1件正在调查中。在结案的3件案件中,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处罚2件,鉴于当事人均属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产品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主动改正,监管部门均减轻处罚。此举既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又起到警示企业、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此外,天津市药监部门还积极向化妆品企业和公众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并常态化发布化妆品市场消费提示,以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理性消费,推动形成儿童化妆品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积累经验 提高监管效能
通过此次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天津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各监管办公室和各区市场监管局积累了儿童化妆品监管经验,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儿童化妆品行业规范发展。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监管对象底数,可以使监管更加有的放矢。天津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利用国家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掌握全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名单,并将监管任务按区域分配给各监管办公室。各监管办公室从名单中筛选出儿童化妆品企业,建立监管档案,摸清监管底数。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原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系统,通过关键字筛选出可能经营儿童化妆品的企业,再结合各街区市场监管所的日常巡查,重点关注母婴用品专卖店和大型商场,摸排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商户。通过市、区两级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摸底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专项检查中,监管人员发现,一些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理解不深,没有很好掌握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点。针对这种情况,监管人员边检查边培训、边执法边普法,积极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并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问题解答、儿童化妆品相关知识等,为企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企业人员建立台账、做好索证索票工作、进行产品合法性查询等,努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合规水平。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天津市药监局还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和幼儿园等活动,努力为化妆品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普及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用妆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化妆品尤其是儿童化妆品安全的关注度,倒逼从业者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此外,天津市药监局还努力发挥企业能动作用,以良性竞争净化市场。针对“消”字号产品冒充化妆品、宣称具有化妆品功效、可能存在非法添加风险等情况,指导注册人、备案人正确识别化妆品与非化妆品,再由注册人、备案人培训下游各级经销商。由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与“消”字号产品企业在终端销售环节存在竞争关系,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培训,有效发挥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动作用,达到儿童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目标。
(天津市药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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