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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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两年内多次登上药品不合格名单

【曝光台】山西华康质量问题怎一句“经营单位未按说明储存”了得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19年12月25日

□ 本报记者 李硕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7期》(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根据2019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监局组织对全省64个药品生产企业、499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54个医疗机构的716个品种,共有1607批次药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经检验,共有18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水分、鉴别、重量差异、含量测定、装量、微生物限度等。标示产品涉及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康)等18家企业。

山西华康成“榜”上“常客”

本次被曝光的企业中,有多家企业此前也有药品抽检不合格记录。其中,今年6月《中国医药报》曾报道山西华康产品质量问题。此次该企业标示产品“艾附暖宫丸”(批号为20170101)又被广东省药监局通告,引起记者关注。

山西华康官网显示,企业创建于1988年,是一家现代化中成药生产企业。目前产品有8个剂型11大系列190余个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占30%,并拥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国家级新药。

记者以“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为关键词、2018~2019年为期限,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山西华康曾多次被药监部门通报。

2018年1月12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显示,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开胸顺气丸(批号为2016050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018年2月13日,原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称,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藿香正气胶囊(批号为201509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水分”。

2018年8月24日,原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姜枣祛寒颗粒(批号为20151102)被检出“装量差异”不合格。

2019年1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1批次人参养荣丸(批号为20150901)“水分”不符合规定。

2019年5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桂枝茯苓丸(批号为20160601)被检出“水分”不合格。

2019年8月28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江西省药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告》,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辛芳鼻炎胶囊(批号为20161205)被检出“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2019年11月14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标示为山西华康生产的3批次藿香正气胶囊(批号分别为20160405、20160503、201611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装量差异”。(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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