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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药品GMP】计算机化系统验证

2026-05-26   03●法治天地   中国医药报  

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属于验证范畴,但又不同于其他验证,成为国内外制药领域验证工作中的一大难点。当前,行业内诸多新的制药理念不断推出并落地应用,如基于科学的质量风险管理、质量源于设计等理念,这类理念均强调立足产品特性与生产过程开展科学分析和判断,从而帮助企业建立与自身实际适配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方法,满足不同的生产和管理需求。

计算机化系统

根据PIC/S(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有关要求,计算机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及其所控制的功能或程序。其中,计算机系统包含全部计算机硬件、固件、设备驱动程序和系统运行软件;受控功能可以包括自动化设备、实验室及工艺配套仪器等受控设备,设备运行操作程序,以及依托计算机硬件开展的各类操作行为。

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

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涵盖从项目初始概念到系统退役的所有活动,主要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立项与规划

该阶段为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的起始阶段,通常发生在企业业务流程发生变化,需要引入新的计算机化系统,或对已有的系统进行变更时。

此阶段主要工作为确定业务流程、制定项目计划、评估计算机化系统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性,并开始起草验证总计划。

第二阶段:开发和采购

本阶段主要开展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评估、采购、开发等活动。通常在此阶段应完成项目的验证总计划、确定用户需求、确定人员职责、进行供应商评估、对系统进行分类、确定系统标准、基于用户需求进行风险评估、执行设计确认等。

第三阶段:执行、接收或放行

在此阶段要完成对系统的安装、配置、测试以及必要的数据迁移工作,同时完成对用户的培训。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其一,在开发、执行及验收过程中应开展不同级别的测试。测试范围可以根据业务风险以及不同类别系统的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其二,进行数据转移。具体指将电子数据从一个系统传递至另一个系统的活动,目的是实现精准、完整、可用数据的共享和移动。

其三,验证活动完成之后,应通过验证报告对所进行的验证活动、发生的偏差情况和改正措施等进行总结,最终判定系统是否符合预设使用目标,并出具验收放行结论。

第四阶段:系统运行、维护和变更

系统经过测试验收正式投入使用之后,企业人员依托系统功能落地日常业务流程。在这一阶段,应按照变更管理规程对系统进行管控,确保硬件、软件、系统文件或流程等各类变更、调整行为全程合规受控。

第五阶段:系统退役或停用

在计算机化系统退役或停用之前,应全面评估该操作对现有系统、数据和流程的潜在影响。系统完成退役或停用后,应按照GMP管理要求妥善留存相关文件和电子数据,确保数据在规定保存期限内可正常查阅调取。

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

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活动围绕系统的生命周期开展,通过验证确认各类生命周期配套文件审批齐全,且系统各项指标均达到预先设定的测试标准。另外,所有验证活动均应在验证方案中明确说明。

人员职责

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具有区别于其他验证工作的特点。PIC/S相关指南明确提出,除了对企业作出相关规定外,还需要明确软件和自动化系统供应商的GMP合规责任。供应商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需要将用户提出的质量标准、性能需求融入系统架构,而此类专业技术工作往往超出软件使用企业的管控范围,因此软件供应商和企业用户之间要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开展工作。

在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活动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充分利用供应商的技术经验和技术文件尤为重要。同时,企业用户内部信息技术领域专家(SME)是审核专业技术文件的关键角色。

验证活动需要企业用户和供应商共同完成,其中企业用户的SME可以为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外请。SME是连接企业用户和供应商的关键角色,主要负责帮助用户完成系统设计审核等工作。

业务流程负责人和系统负责人在验证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分别统筹负责受控业务流程和控制系统的整体管理工作。

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覆盖范围和人员配置情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规模小、结构简单的系统,参与部门和参与人员相对较少,仅由关键用户和QA(质量保证)人员即可完成相关工作,相关岗位也可一人兼任多项职责;规模大、架构复杂的系统则需要多部门、多岗位人员协同配合,共同完成验证工作。

[摘编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编写,高天兵、郑强主编的《药品GMP指南(第2版)》系列丛书《质量管理体系》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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