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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网售药品配送风险提示

2025-11-04   02●综合   中国医药报  

本报内蒙古讯 (记者常锐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网络销售药品配送环节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进一步明确网络销售药品配送环节监管要求和企业合规要求。

风险提示强调,要聚焦法规适用,严管配送风险。自治区各级药监部门应准确理解和把握网络销售药品配送环节法规适用标准,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6: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开展监管工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应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风险提示要求,自治区各级药监部门应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实地走访等形式,强化法规宣贯指导,避免企业因认知不清违规;强化配送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第三方配送企业的资质、质量协议签订情况,以及配送车辆(是否为封闭式、是否设置独立存放区)和配送箱(是否具备隔温、防潮功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违规处置流程,对未落实防护措施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并跟踪整改进度,对拒不整改者严肃查处。

此外,风险提示还明确了企业义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应严审配送企业资质,优先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第三方配送企业,并签订质量协议,将其纳入自身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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