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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据样稿规范贮运行为

2024-12-28   02●综合   中国医药报  

本报河北讯 近日,河北省药监局组织编制并发布《随货同行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随货同行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样稿(以下统称样稿),供企业在医疗器械经营和运输贮存活动中使用。

样稿设计了储运条件、冷链运输记录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码(UDI)等栏目。针对需冷藏冷冻管理的医疗器械,样稿通过储运条件及冷链运输记录栏目,要求记录出库运输及收货等关键环节的温度数据、运输条件、交接时间等重要信息,强化冷链运输医疗器械全过程信息可追溯性。同时,样稿通过设置UDI栏目,实现医疗器械精准识别、全程追溯以及供应链协同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管理信息化水平。

鉴于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贮存,样稿特别设置了针对第三方物流的专项单据,以满足其同步填报随货信息的需求。

据悉,样稿目前处在试运行阶段。河北省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可在经营活动中直接采用样稿,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样稿内容,对本企业(单位)随货同行单据进行适宜性修订。 (常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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