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蒋红瑜)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无证经营药品、违法生产经营假药、无证经营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其中,3起典型案例与“网红减肥产品”司美格鲁肽相关。
此次国家药监局公布的4起典型案例包括:修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并通过京东商城平台销售;彭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中国医药供求网、中国药品销售网以及微信群,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叶某某等人通过微信、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网络平台购买原料,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的减肥药;万某、陈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销售无中文标识、含司美格鲁肽成分的注射剂,涉案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省、市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企业和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国家药监局提示,司美格鲁肽是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部分品种被批准用于治疗肥胖和超重,但适用人群有严格限制。使用此类药品,应当经医生诊疗,凭处方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合理用药。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须重点关注药品零售企业资质和药品资质,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所在地药监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