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易真 实习记者 刘鹤
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202404号)》(以下简称《公示表》)显示,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富捷药业)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被罚150万元,其常务副总被处1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公示表》显示,陕西富捷药业违反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第九条、《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六条,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多条规定。例如,《细则》第六条要求,中药提取物生产备案信息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中药提取物使用企业,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按相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备案。陕西富捷药业未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依据相关规定,陕西省药监局对陕西富捷药业处15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两个月。对陕西富捷药业相关负责人均处以没收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从该公司所获收入的处罚。该公司质量受权人石某某、生产负责人刘某某、库房管理员吴某某分别被没收约19.54万元、17.90万元、13.31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陈某某,在没收所获收入的基础上,按照所获收入的22%处以罚款,共计约10.29万元。对该公司常务副总陈某某,在没收所获收入的基础上,按照所获收入的38%处以罚款,共计约15.23万元,并处以1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针对此次处罚,记者于6月17日先后两次拨打该公司电话,均为占线状态。
一位省级药品检查员介绍,被处10年及10年以上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负责人来说是极为严重的处罚。
今年以来,除陕西富捷药业外,还有多家企业因违反有关规定,相关负责人被处10年以上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月15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6期,总第144期)》显示,重庆泽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药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侯某2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5月1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第13期)》显示,辽宁盈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辽宁省药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25万元,责令其停业整顿两个月,并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其中,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徐某某被处约1.48万元罚款及2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