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云南讯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党委与政府共同政治责任,全力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意见》从总体要求、强化党委食品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强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保障措施5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进行了科学规范和责任细化。
《意见》主要呈现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在定期研究工作、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的领导责任,政府在责任体系、投入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行政责任;同时,明确了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政府主抓、领导带头、层层落实”的责任闭环。二是治理措施更加有效。《意见》明确将持续推动治理措施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一方面,通过制度保障,推动各级政府加大监管投入,完善执法装备、信息化监管平台等硬件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机制,让风险识别更精准、监管执法更高效、应急响应更迅速,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三是监管协同更加深化。《意见》以党委政府统筹为纽带,明确要求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同时,明确要求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加强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构建部门协同新格局。四是社会共治更加深入。《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在动员社会力量方面的责任,包括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社会组织、生产经营者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科普宣传、安全教育等,有效整合多方力量,凝聚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社会力量。
《意见》的出台,为打通全链条监管堵点、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云南构建“党政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食品药品现代化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