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好监管与产业协同创新的“必答题”

2026-01-22   05●化妆品专刊   中国医药报  

□ 刘鹤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迎来深层次变革。化妆品生产经营体系日趋规范,产业创新活力持续迸发,从新原料研发攻关到生产监管不断优化,再到服务模式迭代升级,创新全面渗透到产业发展各个环节。产业向上生长的背后,既是企业深耕创新的坚守,也离不开药品监管部门创新监管制度的主动引领与精准护航。监管创新与产业创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答好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这道时代“必答题”。

同向发力,首在源头创新,激活产业发展“源头活水”。化妆品原料创新水平直接决定了产业发展的质量。面对化妆品产业快速发展与产品迭代加速的新形势,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举措,着力构建完善新原料科学分类体系、评价标准及审评机制,加强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创新服务和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制定在原料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适应产业创新发展需要。企业要紧抓机遇,借助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化妆品新原料研发攻关。唯有将监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技术突破的强大动能,产业创新的“源头活水”才能持续涌动。

同向发力,要在生产管控,筑牢产品“安全基石”。过程安全是产品安全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化妆品生产划定“红线”。但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高速发展的当下,监管与产业协同还需向更高维度升级。2025年12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鼓励企业生产智能化转型。企业应积极探索构建从原料入厂、智能制造到追溯管理的全链条智慧管控体系,以技术创新夯实质量安全根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研究、制定与化妆品数字化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审查要求和检查标准。唯有监管标准与生产技术同频升级,才能实现生产管控的全流程闭环。

同向发力,贵在消费模式创新,丰富品质消费“多元体验”。化妆品对于消费者而言,不仅仅是功能产品,更是表达个性、彰显审美、传递价值观的载体。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消费模式创新既是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监管服务的新落脚点。2022年11月,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药品监管部门与化妆品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模式不断推陈出新。2025年10月,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启动,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一方面,参与试点的企业需要建立保障个性化服务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试点过程中应建立个性化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既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又为创新留足空间。唯有监管与产业协同搭建“创新有空间、安全有保障”的良性生态,才能让消费模式创新既“有活力”,又“守底线”。

监管创新与产业创新同频共振,正推动我国化妆品产业加快迈向“制妆强国”新阶段。这不仅是回应公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之路,更是实现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以协同创新凝聚发展合力,以精准监管护航产业升级,我国化妆品产业必将行稳致远。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