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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
严整治,重拳惩违法
加强区域协作。组织召开东北地区(三省一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稽查执法协作区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北地区稽查执法协作区危害药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细则、药品案件“处罚到人”工作指南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优化协作衔接流程,构建跨省域、跨层级、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省公安厅联合督导调研,解决市县案件移送、假劣药认定标准把握、落实标准不统一等堵点卡点问题。办结案件6004件,移送案件173件,责令停产停业12家,责令关闭5家。
加强督办威慑。督办药品领域犯罪案件13起,其中与公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行政处罚到人4件,禁止从业11人。查办双鸭山“4·18”假药案、哈尔滨“8·24”回流药案,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提能力,塑造新优势
打造科学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的医疗器械管理法立法调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调研及黑龙江省地方立法活动。修订印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动态调整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健全监管协同机制。
构建公正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统筹推进医疗器械国家CMA换证复评审及扩项工作;扩增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测资质8项;支持技术部门参加国内外26项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项目,覆盖全部检验资质的参数领域。
探索创新高效的智慧监管体系。迭代升级电子监管地图,上线“龙江药监信息中心”小程序,同步汇集药品目录、生产许可证、储运单据、药检报告、召回公告、经营许可等数据,初步实现追溯等功能。
团结凝聚力量,奋斗创造奇迹。黑龙江省药监局将继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坚决守好安全底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药监实践篇章,更好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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