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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局长谈】精心打造风险防控体系 严密守护药品安全底线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局长谈

2024-12-14   01●要闻   中国医药报  

□ 云南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志刚

药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社会稳定。云南省药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巩固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按照“1386”(紧盯1个目标,抓住3个重点,落实8条措施,健全6项机制)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针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极端隐蔽性、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有章法、有特色、成体系的工作措施,不断创新机制手段,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药品安全监管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变,助推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统计数据显示,云南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前提高5.36%。

坚持责任为先,全方位加强药品风险管控

顶层设计压实属地责任。自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政府领导先后11次就药品安全及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出批示,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四大考评指标;云南省药监局印发《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意识,积极践行属地管理责任。

主动作为扛实部门责任。云南省药监局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药品安全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持续将风险管控作为“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监管合力。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实战化检验全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性,切实提升队伍应急处突能力。

多措并举压实企业责任。云南省药监局分领域召开市场主体履行安全责任情况通报会、案件警示会,集中开展涉企风险预警;开展法律进园区、服务送上门等活动,加强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帮扶企业识别整改缺陷问题;出台《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推动全省企业“照方抓药”,进一步优化自身制度章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机制为本,多维度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持续完善风险管控制度。云南省药监局认真总结风险防控经验成效,修订印发《云南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实施办法》,实现风险信号识别到整改销号全周期制度化管理,建立风险防控“三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执行“回头三看”(看风险是否关闭,看风险是否演变,看风险是否可控),落实风险闭环管控。发现重大药品安全风险,及时通报属地党委、政府,同题共答化解风险隐患。

探索风险防控新机制。云南省药监局积极探索“行政+专家”(药监人员+卫健专家)的医疗机构检查机制,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使用风险联检联防联控,补齐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短板。连续两年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主题活动,回收药品14万余盒,有效防范过期失效药品危害人体健康、流入非法渠道、污染环境等风险。 (下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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