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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手推动扩大基层药品种类

2024-11-30   01●要闻   中国医药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 1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上级医院转诊患者到基层就诊时,上级医院开具的药品在基层可及性差、上下转诊用药衔接不畅等问题,要求分三步、三年时间内予以解决。

《意见》明确,要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联动配备使用、集中供应配送、短缺预警处置3项机制。其中,在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方面,要求省级卫生健康委按程序将基层有供应风险的品种纳入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医保、药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供求分析和产能评估,制定分类应对措施。

《意见》在突出重点环节和实施要求方面提出3个时间节点。即2024年底前,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加快建立处方集中审核制度,基层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并推进乡村联动;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用药品种,以省为单位分类明确县(市、区)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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