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深入推进化妆品网格化监管

已对近万家经营使用单位成功“建档”

2023-04-13   02●综合   中国医药报  

图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化妆品专营店检查特殊化妆品的批准进口文件。李颖 摄

□ 陈雪松 黄佳慧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以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停止经营的215个化妆品为重点对象,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同时,根据网格化监管档案,组织化妆品网店经营者进行自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是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一个缩影。

2022年,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智慧标签形式进一步推进化妆品网格化监管,取得实效。

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摸底,做好经营者基本信息、监管数据电子采集,建立健全“一企一档”监管档案。同时,制作4大类13小类化妆品业态标签,并根据经营使用实际对各企业标定相应标签且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为化妆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厦门市已对近万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完成“建档”。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是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化妆品风险程度,结合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告等信息,将经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主体列为高风险级别监管对象;将经营普通化妆品的主体列为低风险级别监管对象,并依据监管级别制定检查计划,分级别、分网格、分步骤实施精准监管,切实实现风险管控全覆盖。同时,本着属地监管为主、整体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由各市场监管所分管副所长、中队长、段长和网格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化妆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集中培训、以查代训等方式,分别开展面向化妆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及业务培训。据统计,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36场次,培训人员700余人次;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68人次。

除此之外,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优势,用足用好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等信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例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在上述针对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停止经营的215个化妆品组织的检查中,发现该区晶美化妆品店现场无法提供“伊耐森”牌普通化妆品的备案凭证,执法人员也未查询到上述化妆品的备案信息。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万元的处罚。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全面实施,持续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特别是化妆品网络销售环节和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全市群众营造安全良好的用妆环境。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