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称私人定制 实为三无产品

化妆品定制不能成为“滥制”

2023-03-28   02●综合   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记者 庞雪 实习记者 殷芝

如今,公众对护肤品的个性化定制需求越来越多,打开各大电商平台搜索“定制化妆品”字段,各种号称“实验室高定”“会员专属”“大牌原版材料包”的所谓私人定制化妆品满屏皆是。

与多家号称可提供私人定制化妆品的电商沟通后,记者发现,部分商家打着“定制化妆品”的幌子,实则生产经营未备案化妆品;一些商家甚至直接售卖化妆品原料供消费者自行调配,其中不乏安全风险较高的美白类、祛斑类原料。

专家指出,网售的所谓私人定制化妆品普遍存在生产信息不全、配制环节易被污染等问题,暗藏较大安全隐患。

所谓私人定制,全凭商家自行定义

“私人定制类似中医的对症下药,根据皮肤的状态,不断调整新的配比用法,达到专人专用、一人一方的独家私人定制效果。” 近日,在小红书APP上,有商家在分享页面这样介绍其销售的斯缇纳品牌私人定制化妆品。

当记者询问如何定制、产品具体信息等问题时,该商家表示,主要根据不同季节导致的皮肤温度变化来调配护肤品的成分比例。消费者在商家购买基础护肤品后,商家会根据购买者提供的皮肤照片,调配特制的营养液,将其与基础护肤品融合使用,从而达到一人一方的定制效果。

根据商家提供的产品照片,记者发现,这些基础护肤品均由广州斯缇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

“我们的品牌来自法国,在广州生产是为了方便发货。”商家称,其产品主打纯植物无添加,十分安全,连婴儿都可以使用。

记者查询发现,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1月29日,广州斯缇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的菲韵诗生物多肽修护面膜非法添加禁用原料被国家药监局通报。

而在淘宝平台的“元气满满精准有效护肤”店铺,记者得到了“私人定制”的另一种解释。

“请问您家的‘灵芝面膜膏’如何定制?”面对记者的问题,商家称私人定制产品的名字是随便取的,客户直接拍链接中对应的产品即可。

在该店铺,所谓的“灵芝面膜膏”购买链接中共有9款定制产品可购买,页面中显示的产品备案号为豫G妆网备字2020002848。但经查询,该备案号为一款“元气满满酵母精华液”。

“目前这9款定制化妆品都在走备案流程。备案成功后将以已备案产品的身份销售,不再是定制化妆品。”商家解释。

但当记者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信息时,商家以未备案为由拒绝提供,并表示:“不建议新客户定制,如果不放心可以不买。”

直接售卖原料,“量大价低”受追捧

在一些电商平台,记者还发现,有一些商家直接向消费者售卖化妆品原料或半成品,供消费者自行配制。

在一家名为“敲竹杠的黑店”的淘宝店铺,记者发现有100余种化妆品原料可供消费者选购,包括市面上较热门的成分如烟酰胺、二裂酵母发酵物,以及美白、祛斑等特殊化妆品原料。

“40分钟后即可见明显的白皙、水嫩、细腻、明亮、光泽的效果,并且此效果可长期持续不退。”在该店铺,一款名为WT-501的美白原料的介绍这样写道。

商家表示:“除了在粉底液、BB霜、精华油里不能添加外,该原料可以在任何品牌的水乳霜精华面膜里添加,在自己调配的护肤品中也可以添加。”

该商家还表示,该店铺所售的原料均由大牌化妆品原料企业分装而来,质量和效果都有保障,不会有不良反应。

在淘宝平台的“米妈皂坊”“笑笑DIY手工坊”等店铺,记者也发现了直接售卖化妆品原料、半成品的情况。

在“米妈皂坊”店铺,最热销的是一款玻尿酸原液,月销量超过100单。“1公斤原装的1%小分子玻尿酸原液只要115元,与水调和在一起大概能做100张面膜。”商家介绍。

不少用户在评价中表示:“直接买原料可以省钱”“性价比高”“很划算,很大一瓶”。

至于如何分装,商家告诉记者,注意卫生就行,手工制作的产品由于不是无菌制作,产品保质期比较短。商家介绍,店铺的分装地是一家私人无菌实验室,不对外公开名称,有营业执照。

在“笑笑DIY手工坊”的“diy护手霜材料包套装 自制保湿乳液”购买页面的视频中,记者看到,商家未戴手套搅拌、灌装产品,不出20分钟,便完成一支护手霜的制作。

涉嫌无证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目前看来,这些售卖所谓‘私人定制’化妆品的商家存在经营未备案或注册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海南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明确,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第十七条规定,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上述工作人员同时指出,那些没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便自行分装化妆品原料、制作化妆品半成品的商家也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即使是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也不能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原料和半成品。”一位国家级化妆品检查员表示。

2022年11月,国家药监局曾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开展为期1年的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鼓励上述地区的试点企业围绕彩妆、护肤等普通化妆品在皮肤检测、产品跟踪、个性化护肤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试点。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通知》提出鼓励企业探索个性化服务模式,同时也规定了“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应当不突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部门规章的规定”“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不允许做个性化定制试点”等要求。

上述化妆品检查员建议,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化妆品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核对产品相关信息,切忌盲从、迷信一些打着“私人定制”幌子的“三无”化妆品。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