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谋划布局,着力提升药品安全基础支撑、专业监管、综合治理三方面能力,努力开辟能力建设“安徽路径”。
高位系统谋划,强化能力建设布局。安徽省药监局推动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举措》,并在省委、省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中部署实施“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推动将“十四五”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将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与严守安全底线、服务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协调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药品质量安全放心行动”“医药产业发展‘赋能’行动”,制定一揽子计划,细化分解76项任务,加快推进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
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安徽省药监局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统一全省药械化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范围,2021年共制定30余项监管制度文件。推进“安徽省药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选强配齐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队伍,高效完成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并获得批签发国家授权。推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省级协同创新平台落地安徽,加快推进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建成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并获评国家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典型案例;开发推广“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推动全省药品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推进监管科学研究能力建设,建立药品、中药、医疗器械3个省级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推进系统内科技创新,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数、立项数分别同比增长113.6%、83.3%,其中“安徽省中药质量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应用”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聚焦人员队伍,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安徽省药监局实施“药监英才计划”及“双百”引进、“领雁”、能力提升3大工程;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和市、县检查员选调机制,2021年新引进人才32名;遴选建设8家省级检查员实训基地,探索构建体系化教育培训模式。完善行管结合措施,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建立挂牌督办、常态化督导、典型案例评选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现案件查处数量、质量“双提升”。2021年全省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大要案件同比分别增长54.8%、117%。
充分发挥省级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统筹作用,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和责任体系。安徽省药监局持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数据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有效汇聚药品监管合力。优化纵向联动机制。省级局加强对市、县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信息通报、延伸检查、联合办案、风险会商等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省“一盘棋”。创新服务发展机制,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出台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办法,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省级各类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3.6%。聚焦中药监管及产业发展堵点,制定22条具体举措,加快推动中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