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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前CRO发展势头持续强劲

2021-10-18   04●产经观察   中国医药报  


□ 曹伟华

药物临床前研究是指药物在进入临床研究阶段之前的相关研究工作,一般包括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生产和药物临床前评价三个方面。其中,药物发现阶段包括药物靶点的发现及选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先导化合物的优化;药物临床前生产主3要是指化学药和生物药的实验研究、小量试制和中间试制;药物临床前评价则包括药物动力学研究、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等(见表)。

政策:全面支持加速专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支持新药研发、医保改革、医药外包服务等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极大地促进了临床前研究规模的壮大,鼓励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发展趋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通过加速新药审评刺激企业研发和生产积极性。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拉开了以“解决注册申请积压”为目标和“改进药品临床试验审批”“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为主要任务的改革序幕。后续,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等文件,直接推动了新药研发。叠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落地,新药审评审批明显提速,激发了优质医药研发服务企业的研发与生产积极性。

二是调整医保支付结构,强化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医保政策从整体控费转向支持创新。2019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加快调整频率缩短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建立常态化集采机制,意味着仿制药利润被大幅压缩,倒逼企业转向新药研发。

三是政策引导和支持医药研发外包。作为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配套手段,医药研发外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前期研发成本,未来的政策导向是通过支持第三方服务推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进一步专业化。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外包;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明确,开展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合同研究组织(CRO)和医药制造外包服务(CMO)进行国家补助计划。与此同时,为打造本地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各省(区、市)也纷纷出台相关鼓励和引导性政策,大力鼓励支持本地区第三方研发及代工生产服务发展。

竞争:加速整合强化龙头优势

目前,临床前CRO的发展呈现两极分化格局。在新药研发方面,头部企业寡头化竞争加剧,如专注于安全性评价的昭衍新药,专注于药物发现的康龙化成,专注于药效评价的中美冠科等;而大多数临床前CRO企业规模小、服务能力较弱。据统计,我国医药研发外包企业有上千家,其中营收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65%,这些企业主要承接一些技术需求较低、门槛不高的服务,同质化竞争激烈。在行业快速发展且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企业兼并加速、行业集中度提高成为必然趋势。

在地域分布上,临床前CRO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其共同特征是产业园区发展相对成熟、医药企业相对集中、创新创业产业发展活跃、人才以及教育资源较为丰富等。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CRO企业数量位于全国榜首,共268家;上海市共有187家CRO企业;江苏省CRO企业数量位于全国第三,共有182家,且主要分布于苏州、南京、泰州3个城市。随着行业兼并提速和各地区生物医药研发投入的增加,未来临床前CRO龙头企业将加速在内陆重点城市布局。

趋势:转移、融合与合作

国内新药研发支出不断增加,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14年我国医药研发投入约93亿美元,2020年增长至28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未来预计仍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高速增长(详见图)。

得益于相关政策对医药创新的持续支持,总体来看全球临床前研究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临床前CRO机构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由于药品专利到期、新药研发速度变慢以及专利政策的调整,跨国制药企业面临收入增长放缓的压力。为提高新药投放效率,跨国制药企业开始在全球范围整合研发资源,将部分研发工作转移到新兴市场国家。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具备成本及人才供给优势,加上国内新药研发催生的大量需求,推动了CRO行业快速发展。

二是CRO行业内融合提速,发展呈纵向一体化趋势。从医药研发环节上看,新药研发是一个系统化工程,行业内的参与者不仅要在各自专精的阶段提供高质量的研发生产服务,还需要围绕客户需求不断拓展产业链上下游领域,通过高标准、全产业链、与客户形成长期合作关系等构筑竞争壁垒。近年来,CRO产业上下游融合、CRO与医药外包综合服务(CDMO)相互融合、CRO向医药营销外包(CSO)融合、CRO向其他相关产业融合,提供从前端研发,到后端生产,再到相关产业的一站式服务,纵向一体化发展成为外包服务龙头的重要战略布局。

三是CRO与药企间的战略合作持续深化。随着CRO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企业合作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从传统的合同交付模式到进阶的部分执行模式,再到战略层面的共同研发模式,CRO与企业间的捆绑程度逐渐加深。在战略合作模式下,CRO与企业共同投资研发项目,共同承担研发风险,在把控风险的情况下大大提高了CRO收入。在CRO集中度提升、行业龙头服务能力加强、新药研发成本和风险越来越高等发展环境下,越来越多的CRO积极与大型跨国药企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研发模式。

在鼓励创新与接轨国际的大背景下,创新药发展是大势所趋,药物临床前研究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而随着新药研发成本持续提升,研发难度持续加大,成功率不断降低,生物医药企业与临床前CRO合作的必要性也逐步提升。

生物医药企业应结合自身战略定位,合理规划研发投入,加强与CRO的战略合作,以实现降本增效,加速药械研发进程。而对于正在谋划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地区,政府和园区需要重视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的构建,在产业集聚初期合理布局相应临床前CRO机构,并配套相应的支持政策,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研发成本,加快本地生物医药产业培育速度。(作者单位:火石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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