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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品一械”企业风险预警提示

(2021年第八期)

2021-09-22   02●关注   中国医药报  


近日,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发布“两品一械”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1年第八期),公开风险指数排名前十(共30家)的企业。

“两品一械”企业风险预警提示数据来自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预警平台,上述平台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搭建,旨在通过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信息,对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平台数据来自合法途径获取的公开数据,对近5年来的相关数据按不同权重赋值,从负面传播、过度宣传、投诉举报、产品缺陷、经营风险、处罚诉讼、生产违规等多个维度进行建模。相关模型经权威专家严格论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分析师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数据分析,最终形成企业风险预警提示。

本期“两品一械”企业风险预警提示监测时段为8月1日—31日。由于监测平台数据滚动更新,风险预警提示会动态更新。

药品领域

药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1年第八期)显示,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药业)风险指数排名第一,为“高度关注企业”;天津市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爱药业)、四川天府康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康草堂药业)、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仟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指数分列第二至十位,为“重点关注企业”。

安徽长江药业因被药监部门处罚而上榜。8月23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示为安徽长江药业生产的2批次酚磺乙胺注射液(批号:20041401,2毫升:0.5克;20041402,2毫升:0.5克)pH值不符合规定,安徽省药监局没收企业违法所得并罚款。

天津博爱药业的风险指数来自因生产假药被暂停药品交易资格。8月31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通知称,根据天津市药监局7月2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决定暂停天津博爱药业及其产品小败毒膏(包装规格:10克×6/盒)在线交易。天津市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博爱药业生产小败毒膏过程中混入了用于生产外用贴膏的中间品颠茄流浸膏(经浓缩),共生产假药小败毒膏10980盒。

四川康草堂药业因生产劣药而上榜。8月10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示为四川康草堂药业生产的45千克中药饮片金银花(生产批号为200301,规格为净制)性状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华东医药的风险指数来自其与子公司发生纠纷。8月25日,华东医药发布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宁波)合计持股49%的20名自然人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散华东宁波。8月27日和8月30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分别对华东医药下达问询函与关注函,询问双方纠纷情况,关注华东医药是否已经对华东宁波失去控制权。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被药监部门处罚而上榜。7月23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4年,马某以每千克8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法半夏2000千克,并以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名义以每千克87.4元的价格销往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对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该信息在8月被多家媒体报道。

另外,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仟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产品不合格而上榜。

医疗器械领域

医疗器械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1年第八期)显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医疗)、河南省升元医用卫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升元)、本溪朗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鱼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鱼跃医疗)、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宇安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永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君元沉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风险指数位列前十名,均为“重点关注企业”。

云南白药因生产不合格医用口罩引发媒体关注,随后其致歉信再惹争议。7月29日,云南省药监局针对云南白药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行为,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8月7日,云南白药发布《关于口罩问题致消费者的信》,称口罩的原料熔喷布材质局部不均匀,导致产品“通气阻力”项目不符合规定,并表示,这批口罩其他技术标准都合格,没有影响主要性能;通气阻力不符合规定会影响佩戴时的呼吸感和舒适度,企业已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并强化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这封致歉信再次引起媒体热议。有媒体认为,道歉信诚意不足,通气阻力参数不达标不仅会影响佩戴舒适度,还会影响产品安全性,可能造成呼吸不顺畅等健康隐患。8月,该事件舆情持续发酵,受到广泛关注。

百合医疗因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被中止而上榜。8月20日,根据上交所网站信息,百合医疗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科创板IPO审核处于“中止”状态。

河南升元因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而上榜。6月24 日,河南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南升元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被河南省药监局罚款。3月19日,河南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示为河南升元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0105)不合格,复检产品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河南省药监局对该企业处以罚款。

因受到行政处罚而上榜的还有本溪朗峰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鱼跃医疗。

8月16日发布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1年第20期)》显示,本溪朗峰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说明书、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被辽宁省药监局罚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8月4日,上海鱼跃医疗因未按要求展示变更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给予警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主动召回产品引发媒体关注而上榜。8月2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央监护系统主动召回》显示,该企业在内部测试中发现其中央监护系统(V2.66版软件)在特定情况下未有效显示血氧报警信息,决定发起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该召回信息被多家媒体转发。

河南省宇安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产品抽检不合格,风险指数较高。7月30日发布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示为河南省宇安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棉签(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01206 20120606)无菌项不符合规定。该公告在8月被多家媒体转发。

驻马店市永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失信而上榜。8月2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显示,驻马店市永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执行此前生效的行政裁定书,该院向该企业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YC-395EL型号医用冷藏箱,被安徽省药监局罚款;广东君元沉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管局罚款。

化妆品领域

化妆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2021年第八期)显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宝洁)风险指数排名第一,为“高度关注企业”;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采洁)、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真知丽)、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邦妮)、广州市三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三荣)等9家企业分列第二至十位,为“重点关注企业”。

广州宝洁和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均因发布“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而上榜。8月1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宝洁在产品外包装上将没有充分科学论证的“去除99%细菌”进行突出的标注,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被该局罚款。

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威露士泡沫抑菌洗手液”(生产日期及批号:20200801WB09B)外包装背面标注的“魔术泡沫易冲洗 用量只是普通洗手液的一半”等内容,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广州采洁、广州真知丽和广州三荣均因产品被假冒受媒体关注而上榜。8月27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3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6号)》显示,标示为广州采洁生产的1批次采洁染发膏(5/7)(标示批号:CJ2020080201)和1批次采洁防晒霜SPF50+ PA+(标示批号:2021/03/25)为假冒化妆品。7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9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3号)》显示,标示为广州真知丽生产的3批次真知丽染发膏(棕色)(标示批号:2A0G1009、14181125-1、2A1C0303)、标示为广州三荣生产的1批次三荣染发膏(黑色)(标示批号:SR19090604)为假冒化妆品。上述通告在8月被多家媒体转发。

广州邦妮未按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特殊化妆品,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广州南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标注成分与产品实际配方不一致的化妆品,广州悦榕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均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销售违法违规生产的化妆品和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郭婷 闫若瑜 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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