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燕飞 实习记者 付佳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淑菲妍雪肌霜”等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示品牌方为广州逸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方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淑菲妍雪肌霜”为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2020年6月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对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对上市销售、经营和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
记者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发现,这并非是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首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2021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1年第10期)》指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产品未能提供生产记录、未能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等问题;在物料与生产方面存在原料标签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法规规章要求,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警告。
根据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信息显示,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许安,经营范围包括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香料、香精制造。
广州珂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现售化妆品包括美白祛斑、防敏修复、抗衰补水、控油祛痘、隔离防护系列产品。
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已搜索不到“淑菲妍雪肌霜”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