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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遵循ICH E3指南撰写临床研究报告

2021-08-23   04●产经观察   中国医药报  

临床研究报告(Clinical Study Report, CSR)是一份完整、内容明确、条理清晰的综合描述一项临床研究的总结报告,通常包含临床及统计描述。自2005年起,在我国提交的临床研究报告遵循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的《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和《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原则》。2017年,我国药监部门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随后,成功当选ICH管理委员会成员。ICH指南在我国逐步施行。2019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包括ICH E3在内的15个ICH指南的适用公告。自2020年5月起,新药上市申请的临床研究报告遵循ICH E3指南进行准备。

□ 王楠

临床研究报告的组成

CSR由临床试验项目介绍、方法描述、数据分析展示、结果及结论组成,其中还包含针对这项研究进行的所有分析的图表结果。在CSR正文的末尾通常有附件文件,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研究者相关信息、试验药物相关信息、统计信息、受试者数据信息、试验方案相关的统计信息等。

在遵循ICH-CTD(药品通用技术文件)结构的递交文件中,CSR位于CTD模块五的位置(CTD规范了药品注册申请的格式和内容,由五个模块组成,分别为地区资料管理、CTD文件概述、质量部分、非临床研究报告和临床研究报告)。这些针对单个临床研究的CSR提供了临床研究部分的具体信息和数据,为位于模块二中的临床有效性总结、临床安全性总结以及临床综述文件给予数据支撑。模块二中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总结,通常是针对多个研究进行的总结,而单个CSR则集中针对一项特定临床研究进行结果报告。此外,CSR还经常被作为针对该项临床研究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在全球不同地区进行临床研究结果披露文件的内容基础。

根据ICH和美国FDA的指南描述,CSR从格式上通常可以分为完整CSR及简略CSR。使用何种形式的CSR进行递交,是申办方研究组根据项目情况,结合ICH指南进行决策的。ICH E3主要作为完整CSR的撰写依据,而美国FDA于1999年公布的指南则为简略CSR的准备提供指导。根据FDA 1999年指南,CSR摘要有时也可以根据需要作为递交文件。此外,根据临床研究设计的不同,还有可能会准备中期分析CSR或者增编/补充CSR。中期分析CSR是研究进行期间准备的报告,针对一项研究,有可能会准备多个中期分析CSR,其在形式上通常也采用完整CSR的形式。除了中期分析CSR或最终CSR之外,还可以准备增编/补充CSR。例如,补充性CSR可能会提供长期的随访数据、亚人群分析或子研究结果。根据研究设计,一个研究可能需要撰写多个补充CSR。

CSR通常由医学撰写人员作为作者,通过与项目医学专家、临床药理学家、临床项目经理、统计专家、统计程序员、数据管理专家、药物警戒专家、法规事务负责人、医学事务负责人(上市后研究)等组成的撰写项目团队紧密协作完成。医学撰写人员通常负责CSR各章节的写作、计划以及沟通协调工作。

通常CSR的撰写包括启动、撰写初稿、审阅、修改和批准这几个步骤。在开始撰写之前,要明确CSR撰写的时间、步骤和项目团队成员的责任分工。CSR初稿通常由申办方或指定CRO的医学撰写人员完成。CSR初稿可能需要经过CSR撰写团队、申办方管理团队以及研究者的审阅,根据项目特点,可能会安排1~2轮审阅。收到审阅者意见之后,撰写人员要对所有意见进行汇总整理,清晰明确修改意见,并根据团队成员的一致决定对CSR进行修改,生成下一版草稿。相关审阅者以及协调研究者要对CSR内容进行确认,并提供签字,以形成终版CSR。终版CSR生成之前,要对文件进行内容及格式的质量控制。质控后要根据申办方的流程对CSR进行签字。完成所有相应批准者签字的CSR被视为最终版CSR,它将作为递交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按照申办方要求进行存档。最终版CSR产生后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内容的更改,否则需要讨论是否需要对CSR进行修订。

临床研究报告的考量因素

临床研究报告主体 遵循ICH E3进行撰写的临床研究报告的目的和内容要求与《指导原则》的要求一致,但报告的结构和章节编号有所不同。

临床研究报告是综合描述一项临床研究的总结报告。ICH E3是指导临床研究报告撰写的原则文件,并不是需要严格执行的要求或模板,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灵活性。我国已开始全面实行ICH E3指南,建议临床研究报告撰写人员能够更加熟悉指南要求,按照标准结构和内容要求准备临床研究报告。

临床研究报告附件与《指导原则》要求相比,遵循ICH E3要求需要准备不同的附件文件。从2020年5月起,向国家药监部门递交的新药上市申请中使用的临床研究报告,应参照ICH E3要求准备附件文件。例如,稽查证书在适用情况下应该作为临床研究报告的附件来准备,临床试验的各中心小结表不再作为临床研究报告的附件文件。在实际项目操作层面,应该将附件文件的准备纳入整体临床研究报告的计划中。附件文件数目较多,应该使用合理有效的工具定期记录附件文件的收集进展情况。

在药监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有一些附件文件不必与临床研究报告一同递交,只需要应要求提供。在这种情况下,递交时应该明确指出哪些附件文件和临床研究报告主体一起递交,而其它附件文件则需要准备完善并存放在TMF(临床试验主文件)中,药监部门要求审阅时随时递交。

临床研究报告病例描述 《指导原则》中对病例描述没有具体要求。根据ICH E3,在临床研究报告中应简要描述每例死亡事件、其它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以及其它经判断需要特殊关注的重要不良事件。这些病例描述为临床研究报告结果和结论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病例描述以单个受试者为单位,通常描述的内容包括:所发生事件的性质、强度,导致事件发生的临床原因,并指明事件与研究药物使用的相关时间;相关实验室检测结果,是否需要停药以及何时应该停药;事件应对措施;研究者和/或申办方对事件与研究药物因果关系的判定。

在临床研究中,临床数据库和药物警戒数据库中都有安全性相关数据。CSR中的内容是根据临床数据库和药物警戒数据库的数据协同撰写的。当某项特定的临床研究需要撰写大量病例描述时(例如肿瘤领域或心血管领域的临床研究),通过程序辅助病例描述撰写可以大大提高文件准备效率。

撰写CSR是一项团队工作,开始撰写CSR前应针对报告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统一考量,并综合计划总体撰写时间规划。在CSR撰写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在开始撰写CSR之前应明确规定各个职能部门的角色和责任分配。(作者单位:精鼎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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