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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式”检查打造事中事后监管闭环

金华探索建立化妆品经营 “综合查一次”机制

2021-06-22   06●监管之窗   中国医药报  


□ 俞海燕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同一化妆品经营单位同步进行化妆品监管、登记事项、价格行为、商标广告行为和公示情况等“清单式”检查,实现化妆品经营“综合查一次”。

找准痛点 创新监管模式

化妆品经营领域未实行许可制度,准入门槛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存在监管对象底数不清、监管盲区等问题。金华市共有化妆品经营单位18.6万家(不含日化经营范围),经营业态多样,包括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药店、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酒店)、足浴店、饰品店等,还有网络电商。化妆品经营单位不但体量大,而且流动性强,监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信息,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和痛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对象体量不匹配。

针对上述问题,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化妆品经营领域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同一监管部门不同监管事项“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监管职责内容和化妆品专业能力的工作机制。

数字赋能 打造监管闭环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数字化改革和安全治理的总目标,打破传统监管模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探索“一个主体、一次检查、综合集成、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即对一个化妆品经营主体下发一次任务,一次检查实现市场监管事项全覆盖、整改电子化、结果公开化、主体标签化,打造事中事后监管闭环。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化妆品经营单位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主体属性,借助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其进行标签标注;优化设置“重点监管”“普通监管”两大类和11小类标签,实现对监管对象的精准化监管,全力确保“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

目前,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浦江县、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试点区域460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标签标注工作,做到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底数清、监管对象明。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浙江省药监局支持,将化妆品经营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建设完成“1+5+x”化妆品经营“综合查一次”事中事后闭环监管系统。“1”即“一个化妆品经营主体”,“5”即“化妆品+登记事项+商标广告+价格行为+公示事项”5项必查清单,“X”即将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检查事项清单。

同时,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智能化“摇号”,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监管公平性和随机性。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经营单位,由经营单位通过闭环监管系统主动报送整改结果,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进行审核;系统将审核结果推送至政务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实现事中事后监管闭环,最大程度保证监管过程公平化、监管结果公开化。

提升效能 推动科学监管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化妆品经营单位数据库,对经营使用单位作出分类标签地图(如商场超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营店等);结合检查和企业整改上报情况,探索开展化妆品经营领域信用等级分类。

根据不同经营主体性质和经营业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不同监管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菜单式”检查清单,减少监管重复问题,提高监管效率。监管人员通过手机“浙政钉”平台即可开展检查,实现检查事项具体化、检查内容清晰化。

从监管任务下发到执行,再到整改公示,形成化妆品经营闭环监管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证基层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市场监管的整体形象,推动科学监管在化妆品经营领域的运用。

在前期探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将总结完善“综合查一次”系统,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经营“综合查一次”;积累更多监管经验,不断创新化妆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逐步探索建立化妆品经营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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