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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制剂等三种常用中药说明书修订

2021-05-24   01●要闻   中国医药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落楠)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三则公告,决定对清开灵口服制剂、安神补脑制剂和消炎镇痛膏说明书进行修订。

根据公告,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清开灵口服制剂[包括颗粒、片剂(片、泡腾片、分散片)、胶囊剂(胶囊、软胶囊)、口服液和滴丸剂型]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清开灵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显示,【不良反应】项应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皮疹、瘙痒、头晕、头痛、胸闷、乏力、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禁忌】项应增加“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增加“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和“过敏体质者慎用”。清开灵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的【不良反应】项、【禁忌】项与其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致,【注意事项】项应增加内容为“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安神补脑制剂[包括片剂、合剂(口服液)、颗粒剂、胶囊剂、软胶囊、分散片]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项进行统一修订。安神补脑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的【不良反应】项、【禁忌】项和【注意事项】项均有肝损伤相关内容。【禁忌】项应增加“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禁用”等;【注意事项】项应增加“用药期间如果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等。同时要求,【药物相互作用】项应包括“本品遇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等可发生变质,本品不宜与含鞣质的中药和食物合用,不宜与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或含有其成份的制剂同用”。与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相比,安神补脑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注意事项】项还应增加“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勿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同时,国家药监局决定对消炎镇痛膏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不良反应】项应包括“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禁忌】项应增加4项,分别为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增加糖尿病严重者慎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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