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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植物原料风险物质控制探索与实践

2021-05-18   07●探索·实践   中国医药报  

图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正在检测植物精油中的致敏风险成分。 肖树雄 摄

□ 肖树雄 余悦 周智明 梁柱业

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绿色天然的消费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均支持利用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植物原料也有安全性问题,需要研究其中的风险物质,探索对化妆品植物原料进行安全评价的方式方法。

植物原料并非零风险

植物中的挥发性成分经过蒸馏或溶剂提取,可得到植物挥发油(植物精油)。植物精油不仅气味芬芳,还在美白、抗菌等方面有显著功效,可添加到化妆品中作为香料、美白剂、防腐剂等,很多化妆品配方中含有植物精油。

近年来,因使用化妆品导致的皮炎越来越常见。我国皮肤科医生和相关学者对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患者进行斑贴试验发现,香精香料(包括植物精油)有较高的致敏性。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曾发布30多种天然植物精油或提取物存在的致敏风险,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自愿注册计划的25种常用精油中也有22种有较高的致敏性。植物毒理学、光毒性文献等大量资料均显示,天然植物精油存在致敏风险。

目前,业界普遍认为,部分植物精油含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法规中禁用或限用的成分,如香豆素、丁香酚、香茅醇等。植物精油中风险物质的含量与植物原料的来源、品质和生产工艺等有关。虽然植物提取物有一定的抗菌、美白功效,但要达到理想效果可能仍需借助化学物质。有些产品为强调原料为天然植物来源,不愿标注含有化学物质,这不仅违反化妆品全成分标注的规定,还可能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可能致敏的化妆品。

因此,若要保证植物原料使用安全,需要从植物基原(植物种属、提取部位等)、生产工艺(去除有害成分、减少溶剂残留等)、原料成分分析(检测原料中风险成分的种类及含量)等多方面进行控制,还应出台植物原料规范、功效宣称、标签标注等监管措施。

研究新建成分检测方法

有学者统计分析使用化妆品导致湿疹的病例,结果显示30%~40%的过敏反应为香精所致。目前,《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禁用香料成分未单独列表,但与欧盟化妆品法规中的禁用香料大体一致。对欧盟化妆品法规中规定的26种香精致敏原(香料),我国要求在标签中标注“香精”。日用香精国标(GB/ T22731-2017)对使用日用香精的11类产品(日化产品,含化妆品)作了规定,对99种限用香料及其在11类芳香产品中的最高限量作出规定,并列出82种禁用香料表。对此,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研究建立同时测定化妆品中40种香精致敏原(香料)的GC/MS检测方法,将该检测方法应用于163批次化妆品检测。研究还发现,15个样品检出高致敏化合物新铃兰醛(HICC),该成分已被欧盟禁用,值得关注。

香豆素类化合物在化妆品中既有禁用成分,也有限用成分。其中,呋喃香豆素因光敏性在化妆品中被禁用,但对产品中天然提取物原料带入者未作限制。呋喃香豆素类化合物存在于多种植物中,但对紫外线的敏感性强,若用作防晒剂,引发皮炎的风险较高,可能引发光致突变甚至致癌。有文献报道称,香豆素对人的肝脏有毒性作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仅有9种香豆素成分的检测方法,且分布在3个标准中。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在开展《中草药化妆品中合成香豆素的检测方法研究及非法添加现状调查》课题研究时,建立了包含上述9个成分共25种香豆素成分的检测方法,涵盖《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收载的13个禁用组分。目前,该方法已应用于防晒、美白、洗浴、香水等产品的风险监测,新发现部分风险信息。

建立风险物质清单

近年来,植物原料化妆品风险监测和检测方法研究实践发现,相关产品的问题大多是植物原料问题,因此研究重点应聚焦植物原料方面。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将持续收集植物原料并测定风险物质,整理形成常用植物原料风险物质清单。期待不断完善的风险物质清单对化妆品新产品研发规避风险有所帮助,为加强化妆品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基础。

化妆品植物原料风险物质研究实践还发现一些问题。例如,植物提取物在化妆品中有功效作用但不具芳香作用时未被列为“香料”,在测试时未作过敏试验,加入这些原料的产品常引发过敏反应,其过敏原按现有指示剂未被识别,急需找到适合中国人群的香料接触过敏的指示剂和香料具体成分变应原组合。

 (作者单位: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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