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多多平台出售大量 《中国药典》及《执业药师考试指南》盗版图书。

拼多多平台出售包括护理学考试系列等在内的医药科技出版社众多书目的盗版图书,同时有部分店铺擅自使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标识、声称“旗舰店”进行虚假宣传。

侵权商品下架(显示为“售罄”)后,相应页面随即同步推荐了大量盗版图书等“相似商品”。


(上接1版)
由此可见,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对于侵权信息的处理依法应当主动、及时、高效,而非消极、滞缓、僵化。固然受理侵权通知需要一定时间予以处理,但在信息传播如此迅速的今天,拼多多平台在收到侵权通知后十几日内仍未主动回应,直至通过个人关系才得以被动处理,实难满足“及时”要求,存在明显的恶意延缓删除侵权链接、放任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
二问拼多多:所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作用何在?
为尽快处理侵权事宜,医药科技出版社还曾尝试登录拼多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网址:https:// ipp.pinduoduo.com),但经实际操作后发现,该平台程序繁琐,需要进行账号注册、身份验证、知识产权资质验证等多个预先环节后才能进行投诉;上述各环节反应迟缓,知识产权资质验证更是在提交10日后仍未进行处理,延误了大量时间。
同时,医药科技出版社还曾多次拨打拼多多官方客服告知的“商家支持服务热线”,但该热线并无任何与知识产权投诉相关的服务内容。医药科技出版社另尝试拨打其他拼多多平台联系号码,但该等号码或同样未设置知识产权投诉途径,或经多次拨打后仍无人接听,近乎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实际作用。
对于知识产权真正的尊重与保护,不应流于形式。纵观拼多多平台设置的各项“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或程序繁冗,或反应迟缓,或有名无实,无一不形式大于实质,实系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躯壳掩盖其将权利人合法权益驱之千里的本质。事实上,设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不能当然地豁免拼多多平台对侵权通知进行及时处理的义务,这一保护机制本质上应当是对法定侵权通知处理机制的真正落地,需要切实、有效、及时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作用,而并非设置一道高墙来困制、围堵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合法途径,否则这一“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不仅将难以成为权利的守夜人,更会沦为侵权的放纵者。
三问拼多多:删除再上架,维权何以真正落地?
在本次筛查的23个侵权链接被删除后,通过复查发现,有大量店铺又“悄悄”通过其他链接上架了同一侵权商品,这直接导致医药科技出版社前期所进行的维权工作失去意义,侵权商品仍在肆意售卖。同时,通过关键词搜索,另发现在拼多多平台上仍然存在大量未经处理的侵权链接,而该等链接通过在拼多多平台上搜索商品名称等关键词,均能直接予以显示。
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方式不应仅限于被动式的通知——删除,拼多多平台还应与权利人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在迅速回应侵权通知的同时,对于存在恶意、重复侵权的主体应视情况采取关闭店铺、高额处罚等严厉手段进行规制。实践中,这一做法已被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广泛适用,例如“淘宝”平台已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与权利人进行对接,并基本能够实现侵权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天猫”“京东”“当当”等对入驻商户均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资质审查并设置了高额售假违约金,同时一旦发现有售假行为将永久封店,上述措施均有效遏制和打击了侵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维权效果。
反观拼多多平台,其不仅怠于应对侵权通知,更拒绝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在将权利人限制于被动、“挨打”式维权困境的同时,却怠于应对、肆意纵容侵权行为。探究这一现象的背后原因,不难发现,拼多多平台早期便是以售卖大量廉价仿冒商品来博取消费者关注并积累原始资本,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可知,以“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拼多多平台实际经营主体)为当事人的司法案件高达11000余起,其中所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高达9000余起,多由上海地区法院进行审理。
电子商务平台不应成为制假售假的法外之地。面对拼多多平台怠于处理侵权投诉、未有效设置知识产权保护及沟通机制、纵容入驻商户制假售假等行为,我们呼吁,拼多多平台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投诉机制及联系途径,摒弃制假售假背后的黑色利益,承担起保护知识产权的应有责任与义务,以尊重知识的姿态来获取正当的商业利益,如此才能实现企业与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