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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械字号面膜”转战微店、微博

面膜为何总与“械”字纠缠不清

2020-12-10   03●美业观潮   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记者 庞雪 实习记者 王哲涵

日前,天猫发布“双11”销售数据显示,“95后”已成为健康类产品的主力购买群体,“医美面膜”“械字号面膜”是他们购买较多的健康类产品。

今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出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市场上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

记者发现,虽然目前宣称“械字号面膜”的产品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有所减少,但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上仍然热销。

“械字号面膜”销售转向微店微博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双11”,在天猫电商平台上“保健器械行业”销售额排名前十的店铺中,第一名为敷尔佳旗舰店,热销产品为医用冷敷贴。

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今年1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明确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今年“双11”之前,四川省药监局、甘肃省药监局等地方药监部门也纷纷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警惕“医美面膜”的科普,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虚假宣传蒙蔽双眼,应科学理性护肤,谨慎选购化妆品。

药监部门的科普起到了积极作用。11月6日,记者登录淘宝搜索“械字号面膜”,显示“未查找到该商品”;搜索“械字号医用面膜”,只找到了2家销售医用冷敷贴的店铺。其中,君恩乐旗舰店销售的是所谓“械字号医用补水面膜”,吉大夫大药房旗舰店销售的是所谓“械字号医用面膜”。

但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仍有大量声称“械字号面膜”的现象。一位从事教育培训的消费者黄某告诉记者,她因为工作忙,几乎没有时间逛街,平时买东西大多是通过微商。她表示,今年买过“械字号面膜”,因为大部分商家宣称这种产品专为“敏感肌”研制,可以缓解皮肤敏感不适症状并抑制皮炎、痤疮等肌肤炎症问题。

记者联系了一名叫“妙妙”的微商。“妙妙”表示,国家药监局的消费提示并不影响微友购买,因为微商销售的价格比其他平台便宜很多。例如,实体店每盒125元的“荣晟”品牌的“医美面膜”(实为医用冷敷贴),在微商处购买两盒仅需38元。“妙妙”说,自己在“双11”之前连续数十天在朋友圈预热,销量明显增长,而这样做的微商不是少数。当记者问到是否知道不应使用“医美面膜”宣传语时,“妙妙”坦言:“不知道。”

迎合消费者心理

商家为何不直接将产品称为医用冷敷贴,而是宣称“械字号面膜”?消费者为何更愿意选择此类产品?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三学生耿某表示,自己肌肤敏感,而多数护肤品中添加了酒精、防腐剂等成分,对皮肤角质层有刺激性。商家宣称“械字号面膜”没有刺激性,且功效性更强,可以根治皮肤干燥、泛红血丝、角质层薄等问题,吸引了她购买。

另一位消费者韩某表示,她认为“械字号”产品是由国家药监局批准认证的,所以生产和流通环节要求严格,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证。“现在一般护肤品不能满足我的皮肤需求,我觉得‘械字号面膜’功效更强。”

江苏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化妆品检查员褚叶果告诉记者,消费者听到“医用”“械字号”等字眼时,大多以为此类产品更安全、效果更明显,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夸大宣传产品效果,甚至用“医用产品效果更好更安全”为宣传语,增加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信任。

一位在知名连锁药店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的业内人士也认为,消费者偏爱“械字号面膜”,主要因为有些商家夸大宣传医用冷敷帖的效果;再加上消费者难以分辨面膜和医用冷敷贴的具体区别,致使此类产品变成“网红”。

平台和商家都要守法经营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商平台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入驻企业需要持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才能销售医疗器械。同时,微商或护肤达人等销售“械字号面膜”,也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约束。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指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平台上的医疗器械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发现入驻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无论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商家还是第三方电商平台,都应遵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消费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应谨慎购买网红产品。”褚叶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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