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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贵州通告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9批次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2020-12-09   03●健康中国   中国医药报  

□ 鞠一楠

12月3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0期)》(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糖和蜂产品等22大类食品1600批次样品,其中17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2批次存在微生物污染问题

威宁县虎良补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威宁宏明清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才林味极鲜酱油,果舒拉旗舰店(经营者为潍坊市澳骄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黄牛肉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以下简称《小知识》)指出,菌落总数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或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9批次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活体)、贵州明湖阿艺农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鱼(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新蒲新区吴学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活体)、凤冈县御珍海鲜行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盘州市童童速冻食品店销售的冻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威宁县华强干杂经营部销售的白条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米辣,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威宁县费文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辣椒(甜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都匀市小围寨综合农贸市场莫周敏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介绍,恩诺沙星是动物专属用药。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鱼类疾病治疗中超量使用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人体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物,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等症状。

氧氟沙星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磺胺类(总量)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养殖户没有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人体长期摄入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以及过敏反应等。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少量的氧乐果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其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是目前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其少量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批次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濮阳县黄金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砖蛋糕(烘烤类糕点),织金县城关镇盛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达兴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思南县徐晓英副食店销售的油酥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指出,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并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国家标准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糕点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2批次存在质量指标不达标或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册亨县吉信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贵州亿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钟山开发区杜军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小知识》指出,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导致不达标,或是产品包装不严密或运输贮存不当造成酒精挥发损失,也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

1批次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

贵安新区党武镇魏青志烟酒生活用品便利店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小知识》介绍,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的毒性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造成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作物的生长环境被镉污染,可能是灌溉用水、土壤以及大气受到镉污染,导致蔬菜中的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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