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PDF版下载   
2019年12月23日

6批次肌苷注射液“性状”不合格

【曝光台】现代制药子公司哈森药业标示产品又陷“质量门”

中国医药报 01版要闻
2019年12月23日

本报江西讯 (记者落楠)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有80个品种173批次药品不合格。被“点名”的不合格产品中,有30批次为注射液产品,其中6批次为上市公司现代制药(600420)控股子公司——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药业)标示产品。

根据《公告》,经赣州市药检所检验,标示为哈森药业生产的6批次肌苷注射液不合格,不合格项为“性状”。这6批次肌苷注射液规格为2ml:0.1g,生产批号依次为1703090121 2-13、1703070121亚批号2-11、1703080121、1702160111、1702030121亚批号5-22、1703100121 3-12。

江西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哈森药业是国药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现代制药控股子公司。现代制药官网称,哈森药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和化学原料药。

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2014~2018年,哈森药业每年都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多与生产销售劣药相关。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哈森药业有18条行政处罚信息。

2018年,哈森药业受到4次与生产劣药注射液有关的行政处罚。2018年1月8日,因涉嫌生产销售劣药亚硫酸氢钠甲萘醌注射液被处罚;同年2月5日,因生产销售劣药维生素C注射液被处罚;同年5月16日,因生产劣药亚硫酸氢钠甲萘醌注射液被处罚;同年7月23日,因生产销售劣药肌苷注射液被处罚。

此外,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检索发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3日发布《关于公示河南省2019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哈森药业“上榜”。而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8项条件。

分享按钮